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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凌氏家训 | |||||
作者:龙溪凌氏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7392 更新时间:2006-2-19 | |||||
凌氏家训十条, 一曰“孝为百行之先”; 二曰:“淫为万恶之首”; 三曰:“赌为盗源”; 四曰:“律严贼盗”; 五曰:“族中士子务宜苦志”; 六曰:“尊长爱幼”; 七曰:“惩处陷害者”; 八曰:“争论房产无偏私”; 九曰:“惩处斗殴和心怀不良者”; 十曰:“告状必先经公祠议处”。 并规定,凡春秋祭祀,须将家训择正经士人捧读,唱明各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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