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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湖塘凌渡里馀庆堂凌氏宗亲会章程 |
作者:凌庆南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991 更新时间:2006-5-28 17:28:32 文章录入:凌庆南 责任编辑:凌庆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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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渡里馀庆堂凌氏宗亲联谊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餘庆堂凌氏宗谱第六次编修工作在编委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全体族人 的拥护支持下,新谱在甲申年已顺利颁发,餘庆堂凌氏宗谱第六次编修委员会的使命已经完成。为了宗谱续修能承前启后,后继有人,由族中热心本事业的人士组成宗亲联谊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联谊会名称为:凌渡里馀庆堂凌氏宗亲联谊会。 第三条、 联谊会是一凌氏族人的群众组织,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 地方的法律、法令和有关条例。 第二章 宗旨 第四条、 联谊会的宗旨为:继承先祖“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无浇薄之行, 有淳厚之风”的族风美德,弘扬“凌氏忠厚传家、积德行善的家风”,发扬“先辈艰苦创业、谋求发展”的精神,上溯凌氏源流支系,下记族人后裔变迁,续修凌氏宗谱,族人尊祖敬宗、和衷共济、继往开来、共建和谐社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联谊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财务会计一人, 出纳一人,组成常任理事会,常任理事会由全体会员民主推选产生。 第六条、 常任理事会在联谊会闭会后主持联谊会的日常工作。 下列事项需由联谊会会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一) 变更或修改联谊会章程; (二) 变更常任理事会成员; (三) 举行重大的联谊活动; (四) 终止或解散联谊会。 第七条、 常任理事会成员每届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换届。 第八条、 联谊会下设秘书处和财务部等部门。 第九条、本届联谊会会员由各村的修谱编辑人员和赞助二仟元以上的热心人士自愿参加。因健康等原因也可自愿退出。 第十条、联谊会会员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适时进行增减。 第四章 权利、义务和职责 第十一条、会员权利和义务: 1、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2、有权建议推荐或罢免常任理事会成员; 3、有权建议举行公益活动; 4、有义务向联谊会反映族人的有关情况; 5、有义务为联谊会筹集资金。 第十二条、常任理事会成员职责: 1、会长:负责常务活动,倡导凌氏修谱事谊和集体公益事业,履行联谊会宗旨,每年至少组织一至二次联谊活动。 2、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3、秘书长:协助会长组织联谊活动,主持日常事务工作,记录归档资料等。 4、财务会计:做好会计工作,接受联谊会审计。 5、财务出纳:做好现金收、支、保管工作,经费开支需经手人签名并经会长批准方可开支,不准挪用公款。 第十三条、联谊会会员负责联系各村族人共同继续追溯先祖源渊、记录本村 族人变迁的谱牒信息、交流族人发展致富的经验、收集族人中有关的重大事件,每年集中整理一次,为后人续修宗谱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全体会员的工作为义务性质,不计报酬。 第五章 联谊会活动内容 第十五条、联谊活动主要内包括:续修宗谱、祭祀、祝寿、拜年、参观交流等,倡导敬老爱幼、勤劳致富、遵纪守法、爱国爱家的风尚。 第十六条、联谊会会议(活动)每年至少举行一至二次,具体时间和内容由 常任理事会决定。 第六章 资金和管理 第十七条、联谊会资金来源: 1、 甲申年重修家谱后的剩余资金; 2、 族人和企业的资助。 资金由常任理事会统一负责筹集和使用。 第十八条、联谊会下设财务部,负责资金的使用、监督,并定期向联谊会和族人代表公布。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联谊会会议一致通过。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凌渡里馀庆堂凌氏宗亲联谊会第一次会议一致通过后生效。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谊会成立后至今已举行三次活动: 1、在2005年9月老年节,对仍在当地农村的男70岁、女80岁以上的24名老人进行慰问。 2、在2005年冬至进行了一次祭祖活动。 3、在2005年清明节到无锡锡惠公园参观祠堂文化和游览锡惠公园、元头渚、灵山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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